Page 51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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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參考,亦於官網設立PIC/S GDP專區,公告政策與函示、通過名單、輔導計畫、
                     Q&A及教育訓練課程等資訊,作為業者執行時參考。




                     二、GDP實施時程及相關法規


                          本署於105年2月18日公告「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第三部):運銷」規範內

                     容及施行項目與時程,西藥製造業者及持有西藥許可證的販賣業者預計於108年起須

                     全面符合規定。為推動全面實施藥品GDP,衛福部積極完備法源,研擬藥事法第53-1

                     條及第92條修正草案,業於106年6月14日正式經總統令公布修正,並配合藥事法修

                     正,於106年12月28日發布西藥優良運銷準則,作為西藥販賣業者實施GDP之標準,

                     另於107年5月28日訂定發布「西藥運銷許可及證明文件核發管理辦法」作為後續申請

                     查核及核發許可等之管理需求,完備程序。



                     成果效益


                          截至106年12月31日,已有275家西藥製造業者及販賣業者符合GDP標準(圖

                     3-3),本署藉推動與國際同步的GDP,落實藥品運銷品質管理,保障國人用藥安全

                     及提升我國藥品運銷品質。


                                                              家數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圖3-3     截至106年底已通過之藥品GDP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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