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2016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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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AN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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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篇


                  第二章 藥品管理                                                                                          重要施政成果


                      藥品與一般消費品不同,攸關人民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屬於高度管制產業,必須取
                  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藥品許可證才能上市販售,從藥品法規修訂與國際接軌、審查
                  簡化與管理一元化、源頭製造與管理、流通與品質監測、不法藥物取締及管制藥品管理,                                                           藥品管理

                  隨時掌控並強化藥品安全監測機制,確保民眾用藥安全。

                      藥品生命週期自研發至上市可包括基礎研究、非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申請許可以及
                  生產製造與上市流通,在各階段生命週期中,配合審查、稽查及檢驗等手段,搭配各項規
                  範 (GXP),形成完整的藥品生命週期管理架構 ( 圖 2-2-1),例如應於非臨床試驗及臨床試驗

                  階段進行 GLP、GCP 稽查以確保試驗品質;並稽查製造階段是否符合 GMP;必要時進行
                  上市前檢驗分析及上市後抽驗,並於上市後持續遵循 GPvP,健全藥品品質安全監測,以

                  全面達到藥品生命週期之管理目標。



                    基礎研究          非臨床試驗          臨床試驗        申請許可        生產製造        上市流通


                    審查                 CTD  : 安全、有效、品質

                                   GLP 、GCP                                         GPvP
                    稽查
                                                                  GMP


                    檢驗                           檢驗  / 分析




                   CTD :Common Technical Document ( 通用技術性文件 )
                   GLP :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 藥物非臨床試驗優良操作規範 )
                   GCP:Good Clinical Practice (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 )
                   GPvP:Good Pharmacovigilance Practice ( 藥品優良安全監視規範 )
                   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 藥品優良製造規範準則 )

                                             圖 2-2-1    藥品生命週期管理架構



                  第一節 藥品法規標準及產品審查


                  現況

                      國際法規對上市後藥品之品質要求逐年提高,而國內法規也必須與時俱進,因此本署
                  持續檢視修正及研訂藥物相關管理規範,另參考國際間藥品管理趨勢及針對風險較高、服

                  用對象具特異性之藥品管理,訂定藥品查驗登記管理制度並陸續增修藥政管理法規,以確
                  保藥品品質一致性與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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