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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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效益
一、促進醫療器材產業研發及產品創新
依醫療器材關鍵製程,明定醫療器材製造業定義;納入從事醫療器材設計之業者
可為許可證持有者,提升產學研界研發高階醫療器材之意願;導入條件式核准機制,
並搭配上市後研究(post-approval study)或安全監視,加速新創醫療器材產品上
市。
二、完善多元化醫療器材產業管理
將醫療器材租賃或維修者,納入醫療器材販賣業者管理;規範不同醫療器材產業
類別,需僱用技術人員,以提升專業管理,確保產品安全。
三、健全產品流向及運銷品質管理
明定醫療器材商及醫事機構,應建立及保存產品直接供應來源及流向之資料;推
動醫療器材運銷品質管理,確保產品品質於運銷過程不致減損。
四、落實醫療器材風險管理制度
部分低風險醫療器材改採電子化線上登錄制度,簡化上市前申請程序,並採年度
申報方式延續登錄效力,促使醫療器材上市後資訊及時更新。
五、建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管理
將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相關規範獨立成章,健全管理制度,以保障受試者安全與權
益,落實醫療器材臨床試驗管理規範。
六、健全上市後醫療器材安全監督管理
明定醫事機構應配合醫療器材安全監視制度,督導廠商主動監控上市後產品風險
管理,並進行相關矯正預防措施,保障消費者安全(圖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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