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P. 29

表2-2 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推動第一級品管


                         項目                                      內容

                                 非屬百貨公司之綜合商品零售業者,達3家以上綜合商品零售業獨立門市之
                         對象
                                 連鎖品牌,且資本額大於3000萬元者。
                                  食品安全監測計畫 60個品牌,共15,000個門市 自106年7月31日起實施
                      實施範圍/
                       實施日期
                                      辦理檢驗          60個品牌數                    自105年7月31日起實施

                                 106年10月2日訂定「綜合商品零售業者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指引」,以利
                         指引
                                 綜合商品零售相關業者依循相關法規要求及落實風險管控原則。





                     二、旅館餐飲及鐵路運輸業餐盒實施HACCP


                          臺灣觀光旅遊蓬勃發展,旅館業不僅提供客房住宿、舉辦會議等功能,也提供民

                     眾餐飲或宴客等多元服務;鐵路運輸業除從事客貨運輸外,亦製售餐盒食品提供旅客

                     餐飲服務。為強化旅館業及鐵路運輸業對食品安全的重視,加強食品製造流程的衛生

                     安全管控,導入預防性食品安全管理概念,陸續公告五星級旅館附設餐廳及供應鐵路
                     運輸旅客餐盒之食品業應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總計74家五星級旅館及鐵路運輸業

                     之餐飲實施HACCP,引領業者提升食品衛生安全自主管理能力,確保消費者飲食衛

                     生安全。




                     三、提升專業人員投入產業提升食品產業能力


                          屬民生必需品、高風險、高關注的食品,納入應設置食品專業人員的食品產業類

                     別之中。已規範餐盒食品、乳品加工、水產加工、肉類加工、罐頭食品、食用油脂、

                     蛋製品、麵條及粉條類、醬油、食用醋、調味醬、非酒精飲料等食品製造、加工、調
                     配業及設有餐飲之國際觀光旅館或五星級旅館,以及供應鐵路運輸旅客餐飲之食品業

                     等15類業者分階段實施應聘專門職業人員。

                          透過更多食品專業人員投入產業,並以預防性作為降低食品產製作業風險,以落

                     實精進食品業者自主管理能力,進而提升我國食品產業量能與品質。




                                                                                                           27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