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第二級品管有GO證
政策起源
105年3月11日公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第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於此展開新的里程碑。營養補充食品業者外銷馬來西亞期間,
因兩國法規標準及產品屬性認定不同,經雙方協議以通過「第二級品管」及「擴充方
案」驗證,協助營養補充食品業者外銷馬來西亞。
施行措施
一、第三方驗證制度
經公告具工廠登記的罐頭食品製造業、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特殊營養品製造業、
乳品加工食品業及資本額三千萬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業、澱粉、麵粉、糖、鹽、醬油
等10類製造業需進行驗證(圖2-7)。
圖2-7 第二級品管驗證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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