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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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第二級品管有GO證



                  政策起源


                       105年3月11日公告「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第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於此展開新的里程碑。營養補充食品業者外銷馬來西亞期間,

                  因兩國法規標準及產品屬性認定不同,經雙方協議以通過「第二級品管」及「擴充方

                  案」驗證,協助營養補充食品業者外銷馬來西亞。




                  施行措施


                  一、第三方驗證制度


                       經公告具工廠登記的罐頭食品製造業、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特殊營養品製造業、
                  乳品加工食品業及資本額三千萬以上之食用油脂製造業、澱粉、麵粉、糖、鹽、醬油

                  等10類製造業需進行驗證(圖2-7)。































                                            圖2-7     第二級品管驗證業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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