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2016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P. 54

?????????
                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stration





                          2. 產業法規諮詢輔導成果
                            累計至 104 年 12 月,已成功協助 16 件國產醫療器材核准上市、10 件進入臨床試驗

                            及 5 件學研界研發成果技轉至產業界,其中包含全球第一高階治療軟骨缺損臨床試
                            驗,世界第一可攜式負壓創傷治療系統、甲狀腺超音波電腦輔助診斷系統以及國產第

                            一生物組織黏合劑核准上市。

                          3. 推展醫療器材諮詢輔導中心
                            設置醫療器材諮詢專線共 6 線 ( 含 4 線專人接聽,2 線語音留言 ),104 年諮詢專線服

                            務達 19,926 次,比 103 年度多了 3,650 通次,並配合生醫園區預約諮詢服務,為園
                            區業者提供諮詢輔導共 4 次。

                          4. 培訓精良醫療器材法規種子人員

                            104 年針對產學合作、創新育成、醫療器材研發等中心單位招募新種子,經當年度培
                            訓考核後,有 45 名合格種子人員,11 名儲備種子人員,並公告於本署網頁,供外界

                            諮詢服務。


                        第二節 醫療器材源頭管理

                        現況

                            為確保醫療器材產品持續穩定的生產及管理,我國實施醫療器材源頭管理制度,監督
                        製造廠之品質管理系統,協助醫療器材製造業者提升產品品質,並透過制度化管理與國際

                        醫療器材 GMP 管理機制接軌,提升我國醫療器材產業實力,加速產業進軍國際。透過醫療
                        器材製造廠實地稽查及品質系統文件審理並行雙軌制,藉此達到源頭管理之目的。

                        政策與成果

                        一、 精進代施評鑑機構檢查一致性

                            我國醫療器材 GMP 代施評鑑機構,包括工業技術研究院量測技術發展中心、台灣電
                            子檢驗中心、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及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等 4 家,104 年辦理「提

                            升醫療器材檢查品質及能力」計畫,研討檢查過程之案例與疑義,期使檢查結果具一
                            致性標準,並精進查廠相關制度與法規標準國際接軌。另研擬「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
                            範評鑑工作委託辦理實施要點 ( 草案 ),規範代施評鑑機構與人員執行評鑑具備之職

                            責、能力、經驗與訓練。
                        二、 醫療器材製造廠認可登錄管理

                            醫療器材產品上市前,其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之品質系統必須符合我國醫療器材 GMP
                            規範。醫療器材輸入業者可申請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52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