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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46

2.

產業法規諮詢輔導成果

截至

103

年,已成功協助國產醫療器材

13

件核准上市,

9

件進入臨床試驗及

3

件學研界研

發成果技轉至產業界,其中包含全球第一的高階治療軟骨缺損臨床試驗,創新第一的負

壓設計睡眠呼吸中止治療裝置臨床試驗,以及國產第一的一階式人工牙根核准上市。

3.

成立法規諮詢輔導中心

結合法人輔導量能建立法規諮詢輔導中心,

102

年起專線諮詢服務電話擴增至

4

線,並於

103

年建置

2

線語音留言,共接獲

16,276

通諮詢電話。

4.

培訓醫療器材法規種子人員

結合本署、醫藥品查驗中心及

103

年完成培訓之

48

位法規種子人員之人力,另將該法規

種子人員名單公布於網站,提供各界就近諮詢,擴大服務面,期以藉由在地全方位輔導

方式,使業者儘早跨越法規門檻。

第二節 醫療器材源頭管理

現況

我國醫療器材製造廠至

103

年底已登記有

1,290

家,為確保醫療器材產品持續穩定的生產及

管理,實施醫療器材源頭管制落實製造廠之品質管理,並透過一致性制度化管理與國際醫療器

GMP

管理機制接軌,助於加速醫療器材產業進軍國際。就現行醫療器材製造廠品質系統透過

製造廠實地查核或品質系統文件審理(輸入業者),對製造廠符合我國

GMP

者核發

3

年有效之

認可登錄函,藉此達到源頭管理之目的。

政策與成果

一、制度化管理代施查核機構

目前我國醫療器材

GMP

代施查核機構,包括工研院量測中心、電子檢驗中心、金屬工業

研究發展中心及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等

4

家,為能提升本署對於驗證單位之評估能力及精進

查廠相關制度與國際接軌,

103

年委託辦理「代施查核機構評鑑能力及稽核規範與查廠相關法

規精進」專案計畫,執行對代施查核機構之「總部評估」及「見證評估」,以確保稽查品質,

另對於四家代施查核機構人員進行教育訓練,期使製造廠查核結果得有一致性之標準。

二、醫療器材製造廠認可登錄管理

輸入醫療器材上市前,其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之品質系統必須符合我國醫療器材

GMP

醫療器材輸入業者可申請符合我國醫療器材品質系統文件(

Quality System Documentation,

QSD

),國產製造業者以實地查核為主,輸入業者可申請赴海外工廠實地查核,截至

103

底,有效國產醫療器材

GMP

認可登錄數為

565

張,輸入醫療器材

QSD

認可登錄數為

3,057

(表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