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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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atory Practice, GLP)、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
製造階段是否符合優良製造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必要時
接受上市前檢驗分析及上市後抽驗,並於上市後持續遵循優良安全監視規範(Good
Pharmacovigilance Practice, GPvP),以健全藥品品質安全監測,達到藥品生命週期
全面管理,構成完整管理架構(圖1-3)。
二、管制藥品管理架構
藥物濫用已成為各國的共同問題,而具成癮性的管制藥品,倘遭不當使用或流於
非法,易造成使用者成癮,實與毒品無異,將造成重大危害,故管理成癮性管制藥品
是藥物濫用防制的重要環節,也是公共衛生重要課題。
我國依聯合國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影響精神物質公約」及
1988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精神,對成癮性麻醉藥品、影響精
神物質及其製品的管制,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嚴格規範,如具有醫療或科學研究
價值者,則配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以證照制度、分級管理及流向管理為管理架
構(圖1-4)。
.管制藥品登記證
(機構、業者)
.管制藥品使用執照 .習慣性
(醫師等專業人員) 證照制度 分級管理 .依賴性
.輸出、輸入、製造同意書 .濫用性
(源頭管理) .社會危害性
.相關證照:運輸憑證、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使用核准函
流向管理
機構業者 衛生機關
簿冊登錄 申報制度 勾稽查核
圖1-4 管制藥品管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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