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2018食藥署年報(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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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boratory Practice, GLP)、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ood Clinical Practice, GCP)
                  製造階段是否符合優良製造規範(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GMP);必要時

                  接受上市前檢驗分析及上市後抽驗,並於上市後持續遵循優良安全監視規範(Good

                  Pharmacovigilance Practice, GPvP),以健全藥品品質安全監測,達到藥品生命週期

                  全面管理,構成完整管理架構(圖1-3)。




                  二、管制藥品管理架構


                       藥物濫用已成為各國的共同問題,而具成癮性的管制藥品,倘遭不當使用或流於

                  非法,易造成使用者成癮,實與毒品無異,將造成重大危害,故管理成癮性管制藥品

                  是藥物濫用防制的重要環節,也是公共衛生重要課題。

                       我國依聯合國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1971年「影響精神物質公約」及
                  1988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公約」精神,對成癮性麻醉藥品、影響精

                  神物質及其製品的管制,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嚴格規範,如具有醫療或科學研究

                  價值者,則配合「管制藥品管理條例」,以證照制度、分級管理及流向管理為管理架

                  構(圖1-4)。




                   .管制藥品登記證
                     (機構、業者)
                   .管制藥品使用執照                                                            .習慣性
                     (醫師等專業人員)                     證照制度             分級管理                .依賴性
                   .輸出、輸入、製造同意書                                                         .濫用性
                     (源頭管理)                                                             .社會危害性
                   .相關證照:運輸憑證、
                    醫藥教育研究試驗使用核准函


                                                            流向管理






                                                       機構業者           衛生機關
                                                簿冊登錄          申報制度           勾稽查核



                                               圖1-4     管制藥品管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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