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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701訂定「醫療器材檢驗委任或委託作業辦法」2021-04-30
702主旨:公告訂定「醫療器材中文說明書編寫原則」2021-04-30
703訂定「醫療器材管理事項委託及受託機構認證作業辦法」2021-04-29
704訂定「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2021-04-29
705訂定「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2021-04-29
706訂定「醫療器材行政規費收費標準」。2021-04-28
707公告修正「應申請登錄始得營業之食品業者類別、規模及實施日期」第一點,並自即日生效。2021-04-28
708公告「紅外線耳溫槍」等8項為醫療器材許可證核發與登錄及年度申報準則第6條第1項附表二說明第7點第2款第2目之品項,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2021-04-28
709廢止「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21-04-27
710修正「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21-04-27
1723筆資料, 第71/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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