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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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與成果
一、會議制度化
(一)食品
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本署
103
年分別與陸方召開兩次會議:
1.
於
103
年
5
月
19
日在臺灣高雄與大陸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召開「第八屆海峽兩岸食品安
全業務主管部門專家會議」,就雙方協議相關運作情形、對塑化劑管理之進度與做法、
雙方食品安全法規修正重點等議題討論,雙方同意利用「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業務主管部
門專家會議」平台,持續交換最新修訂之法規,健全兩岸食品安全管理標準。
2.
於
103
年
7
月
9-10
日在臺灣臺中與大陸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召開「海峽兩
岸食品安全協議
-
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五次會議」,就「兩岸加強食品安全事件及邊境不合
格產品訊息通報」、「兩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臺灣水產品輸入管理」及「植物油
檢驗監管」等議題進行討論,雙方同意在食品安全邊境管理制度持續合作,推動即時訊
息交換確認機制。
(二)醫藥品
103
年兩岸於「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之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進行
8
次交流及工作會議(表
9-1
),並針對非重大議題,陸續召開視訊會議溝通,以簡化會議
流程:
日期
地點
醫藥品會議及交流活動名稱
103.09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會議
103.09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醫療器材(械)工作分組會議
103.10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藥品及化粧品工作分組會議
103.11
大陸福建省福州市 第三屆海峽兩岸醫藥品檢驗技術交流研討會
103.11
大陸福建省福州市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檢驗檢定工作分組會議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第四屆海峽兩岸醫藥品研發合作研討會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014
年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高層會議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014
年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藥品及化粧品工作分
組會議、健康(保健)食品工作分組會議
表
9-1
103
年海峽兩岸醫藥品會議及交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