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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96

政策與成果

一、會議制度化

(一)食品

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本署

103

年分別與陸方召開兩次會議:

1.

103

5

19

日在臺灣高雄與大陸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召開「第八屆海峽兩岸食品安

全業務主管部門專家會議」,就雙方協議相關運作情形、對塑化劑管理之進度與做法、

雙方食品安全法規修正重點等議題討論,雙方同意利用「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業務主管部

門專家會議」平台,持續交換最新修訂之法規,健全兩岸食品安全管理標準。

2.

103

7

9-10

日在臺灣臺中與大陸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質檢總局)召開「海峽兩

岸食品安全協議

-

進出口食品安全第五次會議」,就「兩岸加強食品安全事件及邊境不合

格產品訊息通報」、「兩岸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臺灣水產品輸入管理」及「植物油

檢驗監管」等議題進行討論,雙方同意在食品安全邊境管理制度持續合作,推動即時訊

息交換確認機制。

(二)醫藥品

103

年兩岸於「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之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進行

8

次交流及工作會議(表

9-1

),並針對非重大議題,陸續召開視訊會議溝通,以簡化會議

流程:

日期

地點

醫藥品會議及交流活動名稱

103.09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會議

103.09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醫療器材(械)工作分組會議

103.10

臺灣臺北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藥品及化粧品工作分組會議

103.11

大陸福建省福州市 第三屆海峽兩岸醫藥品檢驗技術交流研討會

103.11

大陸福建省福州市 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檢驗檢定工作分組會議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第四屆海峽兩岸醫藥品研發合作研討會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014

年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高層會議

103.12

大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2014

年兩岸醫藥品安全管理及研發工作組

-

藥品及化粧品工作分

組會議、健康(保健)食品工作分組會議

9-1

103

年海峽兩岸醫藥品會議及交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