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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86

(二)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1.

定期及不定期查核

為有效監督管理認證實驗室,並建立查核數據真實性機制,

103

年完成認證實驗室查核計

108

家次,包括初次、增項、異動、展延及監督查核計

88

家次及不定期查核

20

家次。

2.

辦理能力試驗

定期公布各認證實驗室能力試驗結果,

103

年辦理能力試驗計

26

次,包括食品類

20

次、

藥粧類

6

次。對於複測不滿意被廢止認證項目者,計

2

家次。另辦理「送雙盲樣檢體測試

認證實驗室」

4

場次,藉以查核檢驗數據真實性。另鼓勵實驗室參加國外能力試驗,以確

保認證實驗室之品質及自主管理能力。

(三)免重複檢驗

103

12

月本署辦理評選作業,推薦登錄日本厚生勞動省輸出國公共檢驗機關制度

B

名單計

4

家實驗室,順利推動我國輸日食品免除入關的抽驗作業,加速通關及減少檢驗

費用,以降低業者的貿易成本。

(四)推動學校實驗室參與食品檢驗

本署辦理國際實驗室規範(

ISO/IEC 17025

)(

4

場次)及檢驗技術(

6

場次)訓練,總

10

場次

344

人參加。自

103

7

月起,由輔導委員至各實驗室進行現場輔導,並配

合盲樣測試,完成現場輔導計

90

場次,受輔導之學校實驗室計

35

家次,涵蓋公、私立

學校,分布於北部

16

家、中部

11

家及南部

8

家,期能增加國內食品安全衛生之檢驗品

質及量能。

(五)持續修正認證相關法規

103

8

19

日公告「食品檢驗機構認證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及「藥物檢驗機構認證

及委託認證管理辦法」。後續於

9

月公告「食品檢驗機構申請定量檢驗項目認證得免附量

測不確定度評估報告之檢驗項目一覽表」,以強化認證實驗室之監督管理。

二、濫用藥物尿液檢驗實驗室認證

(一)

103

年底通過認可之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共計

14

家,分布北部

5

家、中部

3

家、南

5

家及東部

1

家。濫用藥物尿液檢驗機構的認可項目包括嗎啡、可待因、甲基安非

他命、安非他命、

MDMA

MDA

、大麻代謝物、愷他命及去甲基愷他命等共

9

項成分。

(二)為確保認可濫用藥物尿液之檢驗品質,

103

年執行濫用藥物尿液檢驗認可機構例行性

實地評鑑為

13

家次,不定期查核

7

家次,另認可機構例行性績效測試每季

1

次共進

4

次,計

52

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