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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110

大事紀摘要

4

24

訂定「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規定,要求所有食品添加物製造、加工、輸入及販售業者應

申請登錄

訂定「食品添加物業者依據食品業者登錄辦法第

4

條其單、複方食品添加物產品應登錄之內容」,

包含製造及加工業者、輸入業者、販售業者應登錄屬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屬香料產品等應登

錄之內容

訂定「製造、加工、調配、改裝、輸入或輸出『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收載之

單方食品添加物(香料除外),應辦理查驗登記」之規定

5

9

公告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飲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相關規定。國際觀光旅館內之餐

飲業,應有

1

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5

12

食品藥物管理署與歐洲藥品品質及衛生保健局(簡稱

EDQM

)簽署「

EDQM-TFDA

資訊交換保密

協定」,雙方約定就原料藥品質及製造相關等資訊,建立共同合作機制

5

27

日 公告訂定「西藥新查驗登記案仿單應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6

3

103

年全國反毒會議」副總統吳敦義及行政院副院長毛治國親臨表揚反毒有功人士、團體及機關。

期能凝聚各界共識,建構與落實防毒、拒毒、緝毒及戒毒等多面向具體策略

6

9

日 修正「

PIC/S GMP

藥品形象標章使用要點」,本標章不得再使用於藥品外盒或包裝之標示

6

9

與經濟部會銜修正自願性化粧品優良製造規範(

GMP

)實施要點,如廠商申請驗證之範圍得選擇

各化粧品劑型內之全部產品或各化粧品劑型內之部分產品、明定本要點之各級缺失定義,及各級

缺失之累計方式等

6

10

日 訂定「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規定」,規定得免營養標示之包裝食品類別

6

19

公告「應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如重複性使用之塑膠類水壺(杯)、奶瓶、餐盒(含

保鮮盒)、盤、碗及碟等

6

類產品、一次使用之塑膠類食品器具、食品容器及食品包裝及一次使用紙

製免洗餐具等

7

8

修訂「藥品非臨床試驗安全性規範(第五版)」,主要針對藥品臨床試驗及新藥上市查驗登記之申

請所需的「非臨床安全性試驗」相關規範進行修定

7

15

修正「嬰兒食品類衛生標準」,名稱修正為「嬰兒食品類衛生及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標準」,修正

內容包括微生物、重金屬及真菌毒素限量等規定,及嬰兒食品殘留農藥之規定

7

24

修正「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設置辦法」,修

正重點如增訂本諮議會任務之原則及內容、增列團體代表為邀請列席人員等

8

6

辦理「

2014

歐盟化粧品產品資訊檔案(

PIF

)與安全性評估研討會」,了解歐盟相關管理制度精神

PIF

備置方式與內容,有助我國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法納入

PIF

制度之推動

8

8

修正「水產食品業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名稱並修正為「水產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準則之規定」

修正「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相關規定」,名稱並修正為「肉類加工食品業應符

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

修正「餐盒食品工廠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相關規定」,名稱並修正為「餐盒食品工廠應符合食

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