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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1new 訂定「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23-03-29
2new 廢止「得以電子化說明書取代中文說明書之醫療器材品項及其標籤或包裝應加註事項」,並自即日生效。2023-03-29
3公告訂定「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性別差異評估指引」2023-03-02
4廢止110年4月6日衛授食字第1101602479號公告之「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23-02-13
5訂定「醫療器材標籤應刊載單一識別碼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23-02-13
6公告「人工水晶體」、「軟式及硬式透氣隱形眼鏡保存用產品」及「皮膚表面黏合用之組織黏合劑與傷口閉合裝置」等3項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2023-02-04
7公告「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變更登記應辦理檢驗之品項」(附件),自即日生效,並同日廢止本部110年4月30日衛授食字第1101603571號公告2023-01-18
8公告訂定「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驗試劑」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2023-01-12
9公告訂定「呼吸道病毒多標的核酸檢驗試劑技術基準」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2022-12-02
10公告修正「醫用軟體分類分級參考指引」2022-09-15
131筆資料, 第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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