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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人類乳突瘤病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及「流感病毒核酸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技術基準」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
| 發布日期:2023-11-02 | 更新日期:2023-11-02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主旨:公告修正「人類乳突瘤病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技術基準」等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為加強體外診斷醫療器材之安全及效能,公告修正「人類乳突瘤病毒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及「流感病毒核酸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技術基準」2項醫療器材技術基準如附件,提供廠商作為產品研發及申請查驗登記資料準備參考。

附件(如附件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