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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561廢止104年4月15日FDA食字第1041300613號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及105年5月10日FDA食字第1051301384號公告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2022-02-21
562訂定「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2022-02-21
563廢止「公告日本受輻射污染地區生產製造之食品,暫停受理輸入報驗」,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2022-02-21
564訂定「停止輸入查驗之日本食品品項別及其生產製造地區」,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生效。2022-02-21
565公告111年度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辦理2022-02-17
566訂定「以基因改造畢赤酵母菌(Pichia pastoris) Ey72菌株發酵生產之食品原料小孢子靈芝類球蛋白濃縮液(Ganoderma microsporum globulin-like protein concentrate)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22-02-16
567修正「食品中海洋生物毒素之檢驗方法-河豚毒素之檢驗(二)」,並自即日生效。2022-02-15
568修正「飲料中磷酸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2022-02-15
569修正「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卡巴得及其代謝物之檢驗」,並自即日生效。2022-02-15
570修正「食品用洗潔劑中壬基苯酚及壬基苯酚聚乙氧基醇類之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2022-02-15
1725筆資料, 第57/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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