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2016食品藥物管理署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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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ANNUAL
REPORT
第二篇
第八章 國際合作與兩岸交流 重要施政成果
國際間訊息的交流與技術合作,日益重要,國際政治、經濟、貿易彼此交互影響,掌
握世界脈動並與國際接軌,成為政府施政重要策略之一。另透過「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
及「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秉持互惠互利、雙贏共榮的精神,落實協議之訊息通 國際合作與兩岸交流
報及業務交流等機制,促進醫藥衛生合作與發展。
第一節 國際合作交流
現況
為增進我國食品、藥品、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產業於國際之能見度,本署積極透過參與
國際法規調和化組織、舉辦國際法規研討會、建構雙邊合作平臺等方式,蒐集法規資訊並
朝國際法規調和化方向修正法規,以促進我國法規與國際接軌。
政策與成果
一、 參與國際組織活動促進法規協和化
( 一 ) 食品
104 年 8 月 23-26 日參與亞太經濟合作 (Asia-Pac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
標準及符合性次級委員會 (Sub-Committee on Standards and Conformance, SCSC)
會議及其項下之食品安全合作論壇,並於 4 月 21-22 日出席 SCSC 委員會下之 APEC
第一屆進口食品農藥最大殘留容許量調和專家研討會,積極與他國交流食品安全標準
業務。
( 二 ) 藥品
1. 本署自 100 年起於亞太經濟合作 (APEC) 法規協和指導委員會 (Regulatory
Harmonization Steering Committee, RHSC) 負責主辦優良審查規範路徑圖 (APEC
2020 Roadmap for Good Review Practices on Medical Products) 相關活動,路徑圖
目標為提升衛生主管機關的效能並促進區域 2020 年醫藥法規協和。
我國自 104 年起於 APEC RHSC 倡議推動以業界為對象之「優良送審規範」
(Good Submission Practices),獲得日本製藥工業協會 (Japa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 JPMA) 大力支持,並促成兩國主管機關及業界的合作,
藉由 APEC 平台促進我國醫藥法規交流與國際接軌。
2. 主動爭取與「國際製藥廠及協會聯盟」合作,於 104 年 2 月 4-5 日首次於我國辦理
「第八屆亞洲藥政法規會議 (Asia Regulatory Conference, ARC)」,為我國爭取於臺
灣辦理之國際會議,於臺北舉辦,邀請美、歐、日、加、韓、新、泰、馬、澳洲及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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