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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
| 發布日期:2021-10-28 | 更新日期:2021-10-28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1026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409136

附件:「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1份及修正條文對照表

主旨:公告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本原則為辦理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八十三條規定訂定之。

二、因應近年藥政改革及藥品臨床試驗相關法規多項修正,為供執行臨床試驗招募受試者工作之參考依據,並保障受試者權益,爰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