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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部公告之 「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 其附註「本檢驗方法之測試範圍係指能夠抽取出 DNA 者之食品,經過高度加工或不含 DNA 之食品不適用於本檢驗方法。」,請問,所謂「高度加工」之定義為何?
| 發布日期:2016-12-20 | 更新日期:2017-01-17 發布單位:研究檢驗組

高度加工係指食品原料經過高層次加工程序(如長時間加熱、高壓、發酵或萃取等精製化之深度加工),若產品經過此類加工程序可能使其原料DNA嚴重裂解或被去除而不含DNA,則不適用於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