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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藥品臨床試驗者,應繳納多少審查費?
| 發布日期:2023-09-12 | 更新日期:2023-09-12 發布單位:藥品組

以下案件類型請依「西藥查驗登記審查收費標準」繳納:
 
1. 藥品臨床試驗計畫書審查,新臺幣六萬元。
2. 藥品臨床試驗報告書審查,新臺幣四萬元。
3. 藥品臨床試驗變更審查(試驗中心、試驗主持人、試驗委託者變更),新臺幣六千元。
4. 藥品臨床試驗變更審查(計畫書、計畫書附錄、試驗藥品製造廠、試驗藥品文件變更),新臺幣一萬元。
5. 藥品銜接性試驗評估,新臺幣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