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醫療器材軟體上市後變更申請之管理指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醫療器材軟體發展快速,更新速度頻繁,為確保醫療器材軟體之安全、效能及品質,使醫療器材軟體之管理更符合國內需求及國際趨勢,促進國內醫療器材產業之發展,故撰擬旨揭指引,以提供業者作為評估產品上市後變更申請之參考。
二、本公告另載於本署全球資訊網站(www.fda.gov.tw)醫療器材管理法專區之最新消息(網站首頁>業務專區>醫療器材>最新消息)及智慧醫療器材資訊平台之最新消息(網站首頁>公告訊息>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