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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自然人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之醫療器材供自用者,需填列專用證號代碼「IF000000000001」辦理通關事宜,免予邊境抽查檢驗,並自110年5月1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2021-04-29 | 更新日期:2021-04-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發文日期:110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604130號
主旨:自然人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之醫療器材供自用者,需填列專用證號代碼「IF000000000001」辦理通關事宜,免予邊境抽查檢驗,並自110年5月1日起生效。
依據:「輸入醫療器材邊境抽查檢驗辦法」第五條第一款。
公告事項:有關自然人輸入應辦理邊境抽查檢驗(輸入規定「F03」)之醫療器材供自用者,需填列專用證號代碼「IF000000000001」辦理通關事宜,免予邊境抽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