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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符合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得以專用證號代碼及申報數量單位之便捷通關管理方式」
| 發布日期:2021-04-27 | 更新日期:2021-04-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01603729號

公告「符合特定醫療器材專案核准製造及輸入辦法第六條第四項規定,得以專用證號代碼及申報數量單位之便捷通關管理方式」

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