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1381訂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罰鍰裁罰標準」2016-05-12
1382修正「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始得申請輸入食品查驗」之附件1,並溯及至中華民國105年2月15日生效。2016-05-10
1383訂定「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保護基金受理捐贈作業要點」2016-05-06
1384發布修正「食品原料阿拉伯樹膠衛生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食品原料阿拉伯樹膠規格標準」)2016-04-29
1385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2016-04-25
1386訂定「食用氫化油之使用限制」2016-04-22
1387修正「輸入規定『F02』之說明欄內容」,並自即日生效。2016-04-22
1388公告修正「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名稱並修正為「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2016-04-21
1389公告修正「應標示之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品項」及公告「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裝標示相關規定」2016-04-18
1390公告含ciprofloxacin、levofloxacin、moxifloxacin成分之口服劑型及注射劑型藥品中文仿單修訂相關事宜。2016-04-18
1816筆資料, 第139/ 182
最前頁上一頁下一頁最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