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31304063號
主旨:修正「健康食品之護肝功能(針對化學性肝損傷)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護肝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