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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標題發布日期
121廢止「餐具衛生標準及其檢驗方法」,並自即日生效。2019-04-16
122廢止本部一百零四年十一月五日部授食字第一O四一三O三三四O號公告「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生效。2019-04-16
123訂定「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符合免申請輸入查驗之條件與其適用之通關代碼」,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生效2019-04-16
124發布修正「藥物樣品贈品管理辦法」第四條條文。2019-04-11
125發布廢止「特殊營養食品查驗登記相關規定」,並自即日生效。2019-04-10
126發布修正「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證管理辦法」,名稱並修正為「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及許可文件管理辦法」。2019-04-10
127發布修正「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如附件,名稱並修正為「應置衛生管理人員之食品製造工廠類別及規模」。2019-04-09
128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吸收功能評估方法」,名稱並修正為「健康食品之促進鐵可利用率保健功效評估方法」,並自即日生效。2019-03-28
129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並自即日生效。2019-03-27
130訂定「由蝦、蟹殼或黑麴菌絲體所製取之食品原料幾丁聚糖(Chitosan)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2019-03-19
149筆資料, 第13/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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