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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19-03-27 | 更新日期:2019-03-27 發布單位:食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327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081300278

附件: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

主旨: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

公告事項: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如附件。
訂定「食品原料油橄欖果實渣萃取物(含羥基酪醇)之使用限制及其標示」,並自即日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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