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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新成分新藥於國內執行臨床試驗試辦方案
| 發布日期:2021-09-24 | 更新日期:2021-09-24 發布單位:藥品組

一、為因應新興之精準醫療及臨床試驗設計受試人數有精簡化趨勢,且考量國際疫情尚屬嚴峻,針對新成分新藥申請查驗登記,試辦放寬於國內執行各期臨床試驗之受試者人數門檻,本署特制定「鼓勵新成分新藥於國內執行臨床試驗試辦方案」。

二、本方案自即日起試辦至一百十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試辦期滿後,將視其成效,評估「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之修訂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