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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逾期繳交,或未繳交安全監視報告,會有什麼行政處分?
| 發布日期:2023-09-04 | 更新日期:2023-09-04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第47條規定,若未定期繳交安全監視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延長監視期間,必要時得令其暫停製造、輸入或販賣;情節重大者,得逕予廢止其許可證或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