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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外診斷醫療器材申請新增檢體類別,是否須要提供相關測試資料?
| 發布日期:2023-12-28 | 更新日期:2023-12-28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參考「體外診斷醫療器材查驗登記須知」及「CLSI EP35 (1st Edition)」,

變更檢體類別通常會改變測量性能特徵,所以須評估不同檢體類別是否會影響測量性能特徵。

對於具有相似基質的檢體類別(如:血清和血漿),可以測試檢體類別之間的等效性,以佐證檢體適用性。當基質不同(如:血清和尿液)時,可能無法建立等效性(例如:由於不同的測量區間),則需另外進行不同檢體類別之完整性能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