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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審查及不定期查核作業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FDA品字第1091106698號函)
| 發布日期:2020-10-26 | 更新日期:2020-10-26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
發文字號:FDA品字第1091106698號

主旨:廢止「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審查及不定期查核作業原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旨揭作業原則涉及實驗室申請作業相關內容已增修於「精準醫療分子檢測實驗室列冊登錄申請須知」,且該須知已於109年8月13日FDA品字第1091104933號函請相關公協會轉知所屬,並於本署網站發布,爰廢止旨揭作業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