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食品藥物管理署111年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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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並訂定「外銷加工食品(添 加物)衛生相關英文證明發證業 務疫情因應措施」,因應防疫政 策滾動調整發證業務。 ▪成果效益 一、完成系統性查核審查,嚴管輸入食品 衛生安全 110年同意泰國、澳大利亞以及加 拿大水產品通過系統性查核,該國核准 生產設施所生產之水產品,可向本署申 請輸入查驗。 二、增修訂輸入查驗號列,提升管理強度 110年增修訂8項輸入查驗貨品分 類號列,包含新增新鮮人參、柳酸等號 列,以及調整活硨磲貝等產品之號列規 範,累計2,694項號列之輸入貨品須經本 署邊境查驗始得輸入。 文證明案件共2,248件,其中因應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政策採 暫行措施核發案件共計53件。完 成辦理業者線上說明會3場次, 說明該等證明申辦流程、注意事 項、線上系統操作示範等內容, 參加人數計293人次,業者整體滿 意度平均達九成。 ■ 第四節 推行食品第二級品管驗證 ▪政策起源 本署為推動食品安全衛生之三級品 管機制,訂定「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 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強化 三級品管中之第二級品管第三方驗證管 理體系,並協助食品業者提升產品品質 與國際接軌。 ▪執行策略 一、強制納管業別 經公告具工廠登記之罐頭、食品 添加物、特殊營養品、乳品食品製造業 者,以及資本額新臺幣(下同)3千萬 元以上之糖、鹽、澱粉、麵粉、醬油及 食用油脂等計10業別之食品製造業應驗 證。除前述公告業別外,食品製造業者 亦可自願申請驗證。 二、明訂驗證內容 依食安法第8條第5項規定,經中央 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取 得衛生安全管理系統之驗證。 三、開拓全球市場,創造外銷商機 (一)110年已遞交1,165件輸銷食品申 請案予中國審核,另協助2家業者 通過新加坡食品局核可輸銷高溫 滅菌罐製豬肉產品至新加坡。 (二)紐西蘭初級產業部同意我國牛肉 及牛肉以外肉類罐製產品檢附雙 方議定之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 書後,可輸銷紐國。 (三)我國自108年持續提交蛋品殘留物 監測計畫等資料予歐方審查,於 110年獲歐盟執委會將我國列入核 准之蛋品殘留物監測計畫清單。 (四)110年度完成辦理業者申請外銷 加工食品(添加物)衛生相關英 02 鞏固食品安全管理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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