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關食品中環氧乙烷及其反應產物2-氯乙醇之檢驗方法(TFDAP0022.04),因環氧乙烷係屬易揮發且不穩定之物質,施用於農產品後,會快速反應成2-氯乙醇(2-chloroethanol, 2-CE),故參考國際殘留定義及配合食品管理需求,本方法係檢驗環氧乙烷及其反應物2-CE之總量,並以環氧乙烷計,定量極限(limit of quantification, LOQ)為0.1 mg/kg。考量本檢驗方法中2-CE為主要檢出物質,且感度較佳,故LOQ係評估2-CE之可定量濃度。
2. 本署公開檢驗方法之檢量線範圍最低點濃度,其換算所得之檢體濃度,一般要求為小於或等於方法之LOQ。另,檢量線濃度範圍非絕對,實驗室可依檢驗需求及儀器感度等進行調整,惟為確保檢驗結果之正確性,檢液中待測物之濃度應在檢量線之線性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