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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副稽查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延長公告
| 發布日期:2024-05-20 | 更新日期:2024-05-20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徵才單位 品質監督管理組
標題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副稽查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延長公告
職稱 副稽查員﹝職務代理人﹞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得視甄選結果增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碩士以上學歷。
2.醫藥衛生、生物、化學、微生物學、生物科技、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畢業。
3.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資料分析與計畫編纂能力。
4.具藥品製造廠品質管理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6.優先進用符合上述資格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特殊條件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之職務
歡迎原住民參加甄選之職務
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國外藥廠管理相關行政作業。
2.協助辦理新興生醫產品製造場所管理相關行政作業。
3.協助辦理證明文件核發相關行政作業。
4.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4.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7,936元),具藥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得支領專業津貼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1樓
其他 1.自即日起至113年5月29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檢附相關文件,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寄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品質監督管理組) 地址:11557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67號地下1樓黃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品質監督管理組副稽查員(職務代理人)」。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
2.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方能報名;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甄審結果公告於本署網站,未獲遴用者不予通知及退件,如需退件者請自行檢附回郵信封及郵資。
3.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審查費僱用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320薪點支給(約47,936元),具藥師證照者,於試用考核及格後得支領專業津貼。
5.僱用期間:自113年6月1日或其後之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之前一日止,惟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救濟)。
6.聯絡人:黃小姐 電話:(02)2787-7146。
徵才結果 徵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