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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計畫專區

食品容器具業者管理精進研究

計畫分支 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科技研究
經費來源 科技預算
計畫編號 MOHW107-FDA-F-114-000362
計畫中文名稱 食品容器具業者管理精進研究
計畫摘要 食品器具容器包裝等食品接觸物件因與食品直接或間接接觸,其安全性不容忽視,故其製造加工、販售等業者皆列為食品業者管理,受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規範。為使該等製造業者明瞭及掌握食安法中法規規範之重點,且讓執法單位明確執行輔導,並宣導大眾正確使用,爰針對業者及相關衛生人員溝通法規,並針對民眾溝通正確使用。本計畫自104-105年,已針對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進行食品良好衛生規範(下稱GHP)輔導共24家,其輔導分析結果應用於106年度塑膠類食品容器具GHP指引草案研擬。107年度擬持續進行業者GHP輔導,完成研擬金屬類食品容器具GHP指引草案,並以多元方式對業者或衛生人員溝通輔導,達法規雙向溝通,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另亦導入多元方式強化對民眾之宣導,使民眾能正確且安心使用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
研究內容(應包含
右列所有項目)
1. 辦理下列事項,協助本署精進食品容器具管理能力,蒐集國際文獻及調查國內產品現況: (1) 分別針對塑膠類及金屬類食品容器具之製造加工業者,研訂編修其適用之GHP查核手冊(內容包含GHP規範及實務常見問題,應有照片及圖片佐以說明),以供衛生單位人員參照,提升法規核判一致性。 (2) 辦理塑膠及金屬食品容器具訪查演練分別1場,演練前須設計相關情境或教材(例如檢核表或本計畫第1項GHP查核手冊之材料)及安排專家指導,可內派或外邀,演練內容應包括邀請衛生單位相關業務同仁,經行前課程說明至少6小時後,以1工作天內進行GHP規範之模擬查核,實地介紹查核要點。應邀請所有衛生局同仁參與,實際參與人數至少10人,於課程期間須提供學員中餐及住宿(2人/1房、1床/1人為原則)。前述演練涉及事宜均經本署同意始得執行。 (3) 蒐集20項食品容器具中可能潛在風險物國際間之管理規範資料,本計畫所蒐集之各類資訊,均應加以備註提供出處或來源(網址、文獻、期刊或其他)。 (4) 調查50件市售含塑膠材質食品接觸用電器產品之衛生標準符合性及標示情形(非以承作單位檢驗為要件),其中不少於10家廠牌、5種產品型態(果汁機、咖啡機、飲水機等)之組合,經本署確認確有困難等合理情形,始得調整標的產品類型。 (5) 針對生活常見用於接觸高溫食品之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食品容器具(例如:咖啡塑膠攪拌棒、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烘焙用紙杯、一次性塑膠湯匙、熱飲塑膠封膜等)進行其標示、耐熱溫度及衛生標準符合性調查,檢測市售產品至少50件。 2. 辦理下列事項,協助本署提供食品容器具相關製造業者輔導服務: (1) 針對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製造業者,分別輔導5家業者符合GHP準則,輔導後缺失項目數應至少達到平均下降10%之水準,分析主要缺失並彙整歷年輔導結果(視需要由本署提供歷年報告之摘錄內容)納入本計畫第1.(1)項GHP查核手冊內容,輔導過程應蒐集業者資本額或員工數、產品市佔率或年生產量等可反映業者規模之統計數據,並於報告中作一致性之呈現。 (2) 針對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之相關業者,分別辦理4場次教育訓練或溝通說明會,每場至少3小時,每場至少30人次業者參與為原則,不足者應於當地或鄰近縣市加開場次補足。每場進行滿意度調查及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調查內容應包括蒐集業者資本額或員工數、產品市佔率或年生產量等可反映業者規模之統計數據,並於報告中作一致性之呈現,如說明會非僅限業者參加,報名資料或問卷調查選項須包含參加者身分(業者、消費者)及性別統計。 3. 辦理下列事項,向社會大眾(包含民眾、業者、衛生機關人員等)傳遞正確使用食品容器具知識: (1) 針對塑膠類飲料容器中塑化劑之使用,完成風險溝通說帖及電子教材,以供置於恰當之對外溝通管道(包括塑膠容器宣導網站),供各界參酌應用。 (2) 更新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包括應輸出網站所有資料,並於本署檢視確認後配合更新網站內容,此外,應統計網頁瀏覽人次或點擊率(至少每季一次),以評估資訊服務之成效,另視技術層面可行性,於網頁增列瀏覽者身分(業者、民眾、行政機關人員等)之調查措施。 (3) 研訂及開發線上學習機制,內容包含以塑膠為主之食品容器具相關規定,除應區別業者、民眾、行政機關人員等之使用情形外,且應具有簡要版之前後測及詳細(專業)版之題庫隨機篩選測驗評鑑。簡要版前後測之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以針對參與線上學習者前後測認知率分析。詳細(專業)版之題庫隨機篩選測驗評鑑,應以完整培訓專業知能為目標,提供至少100題已與本署確認後之題庫,其中「非選擇題亦非開放式問答」之題型應不小於30題。 (4) 以一般民眾為教育推廣對象,辦理塑膠、金屬等食品容器具知識傳遞活動,分別至少2場,分別達到總觸及規模100、50人次,並分析及檢討成效,並進行前後測認知率分析,測驗題以10題為倍數(至少10題),滿分100分計算,報名資料或問卷調查選項須包含性別統計資料。 4. 辦理下列事項,據以展現計畫成果: (1) 計畫成果於當年度至少寫成一篇可投稿之國內或國外期刊論文,並配合本署追蹤後續撰擬及投稿進度,適時於計畫成果報告中提報發表(文章版面含致謝欄者,須明確提及經費來自本計畫)及被引用情形。 (2) 彙整本計畫年度所有工作內容及成果,針對塑膠類、金屬類食品容器具之研究內容,分別完成年度研究成果報告(共計2份)或以單份但包括2章節之方式區別呈現。 5. 管考作業配合事項: (1) 配合管考作業提報相關執行進度及成果資料,包含追蹤本年度執行項目辦理情形後續成效(研析政策或產出管理建議者須於期中、期末報告說明對社會影響之論述,產出可投稿論文者須適時提供發表及被引用情形)。 (2) 綱要計畫於當年度結案者須配合提供計畫期程內相關研究計畫之成果統計資料。(如:導入科學實證評估科技,精進我國食品安全綱要計畫於107年度結案,104-107年為執行期程) (3) 執行內容包含辦理各項會議活動者,應於期中、期末提供解析度足以製作簡報使用之照片檔案(jpg或png格式),並提供簡要說明,圖像內容應可輕易辨別為計畫執行產出(如:活動場地具有計畫名稱布條)。
擬解決之問題 1. 業者法規認知度不足。 2. 因學習背景不同,衛生人員對食品接觸物件產業生產製造專業知識不足,稽查成效有限。 3. 民眾不當使用食品接觸物件或因對食品接觸物件認知不足,造成疑慮。
預期成果 1. 提升業者自主管理能力。 2. 提升稽查人員對食品接觸物件產業之了解程度。 3. 提升民眾正確使用食品接觸物件之概念。
計畫性質 新增
計畫期程 一年期
經費 總金額: 5000 千元(經常門: 0 ; 資本門: 0)
第一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二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第三年經費上限 0 千元
成果歸屬 國有
需進行性別
分析研究
採購依據 政府採購法
招標資格 第13款(適用學術及非營利組織,可於審查後要求廠商修改計畫書),暫不需繳交經費分析表。
決標方式 單項
投標廠商簡報
備註 單一或整合
聯絡人及電話 組別:食品組 姓名:吳思嫺 電話:02-27877368
期中應辦理事項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1. 繳交期中報告紙本及電子檔並上網登錄於GRB系統。 2. 完成GHP查核手冊各章節之架構及綱要。 3. 分別輔導至少1家塑膠、金屬食品容器具等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4. 分別辦理至少1場塑膠、金屬食品容器具業者教育訓練或溝通說明會。 5. 提供塑膠食品容器宣導網站之資料輸出以供檢視。 6. 完成線上學習機制之二修規劃(意即應提供規劃版本予本署確認後再次修正之版本)。 7. 完成20項食品接觸物件材質風險物質之擇定。 8. 完成至少10件調查市售含塑膠材質食品接觸用電器產品之具備衛生安全檢驗報告情形,並完成初步結果呈現。 9. 分別完成1場塑膠、金屬食品容器具之民眾知識傳遞活動。 10. 完成二修版本之訪查演練方案書,塑膠及金屬各1式(意即應提供規劃版本予本署確認後再次修正之版本)。 11. 完成50件生活常見用於接觸高溫食品之食品接觸面含塑膠材質之符合性調查檢測規劃,並應至少完成10件樣品之初步結果呈現。
付款方式 第一期30%、期中40%、期末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