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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 [已正式公告]
| 發布日期:2021-07-06 | 更新日期:2022-02-24 發布單位:藥品組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7月5日

發文字號:FDA藥字第1101406163號

主旨: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公告事項:

一、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預告修訂「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草案),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公告資訊」網頁。

三、對草案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次日起60天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署藥品組。

(二)地址: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F棟。

(三)電話:(02)2787-7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