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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銜接性試驗基準–接受國外臨床資料之族群因素考量」
| 發布日期:2009-07-15 | 更新日期:2015-01-08 發布單位:藥品組

行政院衛生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79

發文字號:衛署藥字第0980325016

主旨:公告銜接性試驗基準接受國外臨床資料之族群因素考量(ETHNIC FACTORS IN THE ACCEPTABILITY OF FOREIGN CLINICAL DATA)

依據: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第二十二條之一。

公告事項:

一、本基準係參考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ICH)所公布之E5 Ethnic Factors in the Acceptability of Foreign Clinical Data,並彙整歷年藥品銜接性試驗評估相關案件審查原則制訂。

二、嗣後凡銜接性試驗,均請參考本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