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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以郵寄方式領取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證之方法說明
| 發布日期:2020-04-23 | 更新日期:2024-01-11 發布單位:食品組

有關以郵寄方式領取食品添加物查驗登記證,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食品藥物管理署 民眾聯合服務中心」[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109(國家生技園區F)]

1.領證切結書(需蓋印公司圖記及負責人章)

2.通知領證書函正本。

3.即期支/匯票1500(抬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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