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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國發生核子事故時,我國如何應變?
| 發布日期:2011-03-15 | 更新日期:2012-04-05 發布單位:食品組

<>台灣周邊國家如大陸、韓國、日本等國的核能電廠萬一發生重大核子事故且有大量輻射外釋時,我國的應變措施如下:


<>一、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自78年起逐年建構全國環境輻射監測網路系統,包括金門、蘭嶼及阿里山等共計30站輻射監測站;各輻射監測站均全天候24小時運作,自動記錄當地環境直接輻射狀況(每小時更新),記錄結果立即透過網路傳送至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及核安監管中心,同時透過「輻射偵測中心網站」或{原能會網站},即時提供輻安預警自動監測資訊,供民眾參考。當鄰近地區國家核設施發生核子意外導致輻射外釋事件時,該系統可提供輻射偵測結果與氣象數據資料,作為防護行動決策的參考,並由輻射偵測中心加強監看,一旦發現某地區即時環境輻射監測系統有異常升高的情形時,即啟動對該地區的環境試樣的分析及評估,若分析結果顯示,法定管制核種(銫-134,137、碘-131、鍶-90等)的劑量值超過「核子事故民眾防護行動食物及飲水管制的行動基準」時,則建議該地區的民眾對飲水和農產品等作管制,以減少攝入放射性核種的潛在可能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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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於由發生核子事故地區進口的農、漁、牧、畜產品中等,短期內均應抽樣檢測,證明無污染後方得核准進口。長期則對由該地區輸入的奶粉採行逐批抽驗,不合格則由原能會會同衛生署、經濟部等單位處理,責成進口廠商辦理退運,不得在台販售。

<>資料來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