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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動員9個外勤單位同步偵辦銷售非法藥物、健康食品案
| 發布日期:2010-04-01 | 更新日期:2010-06-07 發布單位:消保中心

法務部調查局本(1)日動員臺北市調查處等9個外勤單位,在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下,同步搜索北、中、南地區涉嫌銷售非法藥物、健康食品之廠商計23家,查扣偽威而鋼、犀利士、減肥膠囊等藥丸116萬顆、偽中藥粉成品、半成品15噸、製造工廠3座、各類機具39台及地下電台廣播器材1,並約談22名嫌疑人到案,經詢問後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嫌移送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各調查單位將持續深入追查非法藥物、健康食品來源及查扣犯罪不法所得。

調查局表示,行政院  吳院長於99325召開行政院第3188次會議時,指示組成「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自4月起嚴抓偽劣假藥,對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等廣告,涉及醫療效能或誇大不實之宣傳,影響消費者的健康及權益甚鉅,統合衛生、檢察、調查、警察及新聞主管機關整體力量,共同打擊不法藥物;該局並依照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於981225召開「打擊民生犯罪督導小組」會議,決議通過之「查緝利用廣播電臺、電視頻道銷售非法藥物、健康食品案件執行方案」,繼9924針對涉嫌銷售非法藥物、食品之廠商進行第1波掃蕩後,遵照行政院  吳院長指示積極規劃第2波查緝行動;經該局深入清查蒐證,查得國內有23家公司行號、中醫診所、國術館等涉有販售非法藥物、化粧品及健康食品情事(其中臺北市調查處7家、臺北縣調查站2家、桃園縣調查站3家、苗栗縣調查站1家、臺中縣調查站1家、雲林縣調查站2家、嘉義縣調查站1家、臺南縣調查站3家、高雄縣調查站3家),乃報請相關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於41展開同步搜索行動。

該局將持續與衛生主管機關合作,積極發掘、偵辦販售非法藥物、化粧品及食品案件,並置重點於追查非法來源;同時呼籲從業人員發揮道德良心,切勿心存僥倖販售不法偽劣假藥、化粧品及食品牟取暴利,戕害國人身心健康;並籲請民眾勿聽信利用廣播電臺、電視頻道銷售健康、美容、養生、減肥等不實廣告而購買來路不明之偽劣假藥、化粧品及食品;如發現有業者販售不法偽劣假藥、化粧品及食品時並請勇於舉發,以保障國人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