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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使用規範
| 發布日期:1999-08-03 | 更新日期:2022-11-23 發布單位:食品組

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使用規範

一、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之涵義

以明朗、蘊含生命力的綠色為主色調,展臂向上的人體為畫面主題,向上展開的線條不但是生命無限延伸,更是擁有快樂生活最舒適的姿勢。象徵著充滿生機的生命如花般綻放,充滿健康及新希望!

二、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之使用:

經衛生福利部或衛生福利部委託之機構查驗登記,發給許可證之「健康食品」,始得使用本標準圖樣(如圖例1)。

三、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之規格(如圖例2)。

(一)  標準字使用規範:

健康食品:文媛中特圓字體。

衛部健食字第○○○○○號:

1. 中文:文媛粗圓字體。

2. 數字:Helvetica Regular。

(二)  色彩使用規範:

使用CMYK時色彩規範:

深綠:C100 Y100;淺綠:C40 Y100

四、健康食品標準圖樣之印刷方式(如圖例3、圖例4)。

(一)  經查驗登記許可之健康食品,應顯著標示「標準圖樣」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使消費者易於辨識。

(二)  標準圖樣之印刷格式如下:

標準圖樣之印刷,應依規定使用,不得任意變形、變色或特效處理,顏色格式應與圖例一致,以確保標準圖樣之公信力。

標準圖樣在印刷使用時,尺寸大小由使用者視需要自行決定,惟不得小於2公分(寬)×1.49公分(高)。

標準圖樣於容器、包裝或說明書上之色彩應用,應依色彩使用規範製作,背景應以不影響圖樣之可讀性,保持清晰可辨識為原則。

背景為有色底或底圖時:標準圖樣須加白邊框,白邊框之寬度與深綠線框之寬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