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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
| 發布日期:2024-01-08 | 更新日期:2024-01-08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為維護民眾食用生鮮豆製品之衛生安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聯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執行「112年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豆製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抽驗。本次專案共查核100,部分業者查有作業場所牆壁或天花板未落實清潔、食品從業人員未辦理健康檢查或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之缺失,經所轄衛生局命業者限期改正,其中3家複查不合格,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另抽驗103件豆製品成品依產品類型擇定檢驗項目(如防腐劑、過氧化氫及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等);及抽查包裝產品標示50(含基因改造標示查核)查核結果有2件豆腐類產品檢出防腐劑超標1件豆漿產品檢出食品中微生物超標1件豆腐產品未有中文標示不符規定,前述不符規定事項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以確保食品衛生安全,並提醒食品業者於使用食品添加物時應詳閱「使用範圍、用量標準及使用限制」,以避免誤用或使用過量而觸法。衛生機關將持續落實查核,倘查獲違規事項,則依法處辦,以維護國人飲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