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機關:衛生福利部
函類別:公告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部授食字第1021350363號
附件:
主旨: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九款。
公告事項:修正「市售包裝果汁及蔬菜汁飲料應標示原汁含有率」之法律授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