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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展延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實驗室名稱:食品管理暨檢驗科)之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效期及修正其認證範圍。
| 發布日期:2024-03-19 | 更新日期:2024-03-19 發布單位:品質監督管理組

一、展延認證效期自前次認證效期到期日之次日(113年1月10日)起生效。
二、認證範圍變更之項目:
(一)新增「禽畜產品中殘留農藥」等計2項認證。
(二)變更「四環黴素類抗生素」計1項之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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