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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廢止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3日部授食字第1051411567號「公告含雙磷酸鹽類成分藥品之藥品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生效
| 發布日期:2024-03-18 | 更新日期:2024-03-18 發布單位:藥品組

主旨:公告廢止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3日部授食字第1051411567號「公告含雙磷酸鹽類成分藥品之藥品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生效。
 
依據:藥事法第48條。
 
公告事項:因含雙磷酸鹽成分藥品已知具有可能引起顎骨壞死及非典型股骨骨折等嚴重不良反應之風險,本部依藥事法第48條進行整體性評估後,於113年3月18日衛授食字第1131401402號公告「含雙磷酸鹽成分藥品風險評估及管控計畫」相關事宜,故廢止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3日部授食字第1051411567號公告,並自即日起生效。
公告廢止衛生福利部105年11月3日部授食字第1051411567號「公告含雙磷酸鹽類成分藥品之藥品風險管理計畫書相關事宜」,並自即日起生效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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