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目前位置:首頁 > 公告資訊 > 本署公告

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2023-09-06 | 更新日期:2023-09-06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衛生福利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9月6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607207號
附件:「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修正規定
主旨: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如附件。
修正「特定用途化粧品得自行變更之查驗登記事項」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Qrcode
資訊內容對您是否有幫助:
驗證碼
請輸入圖形認證碼內之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