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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件應如何送件?是否可用郵寄方式補件?
| 發布日期:2023-01-30 | 更新日期:2023-01-30 發布單位: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

[1]以紙本送件之申請案:
1.
補件公文乙份(公文內容應清楚載明申請案件之案號及產品名稱)

2. 備齊補件公文或審核表所列之所需資料,一併送至本署收文處掛號補件。

3.採郵寄方式者,除備齊上述內容外,郵寄包裹或信封收件人請填寫「食品藥物管理署收」即可,請勿填寫承辦人。


[2]
以電子化送件之申請案:
請至系統進行補件資料上傳,並透過系統下載補件資料檔案燒錄成光碟,併同正本文件寄送至食品藥物管理署。文件首頁應檢附由系統產生之送審文件封面(註明電子化系統流水號/原案公文文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