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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商藥品回收訊息通報
| 發布日期:2016-09-14 | 更新日期:2016-09-14 發布單位:藥品組

一、 依據西藥藥品優良製造規範, 藥廠若由於可能有製造瑕疵、產品變質、發現仿冒品或任何其他嚴重的產品品質問題,而考慮採取行動時,應通知主管機關。

二、 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倘因藥品有品質或安全疑慮而需採取回收措施,請即時以電話或Email通知本署,聯絡方式如下:

(一) Email: drugalert@fda.gov.tw
(二) 平日電話:
   品質事件: 02-27877412、02-27877411
   安全事件: 02-27877415、02-27877413
(三) 周末電話: 09756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