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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第一屆海峽兩岸食品安全業務主管部門專家會議
| 發布日期:2010-01-11 | 更新日期:2010-01-11 發布單位:食品組

衛生署依據「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組團派員,於本(98)年3月4日至6日赴大陸深圳,與大陸衛生部及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人員進行會談。雙方對於兩岸食品安全法規、管理架構、檢驗系統及進出口監督體系等議題充分進行交流,並達成以下共識:
一、 未來兩岸食品安全業務主管部門每年舉行兩次會議,就影響兩岸民眾健康之食品安全議題進行討論。
二、 未來雙方依據議定之格式相互通報法規及事件資訊。
三、 發生緊急事件或是在邊境查驗發現之不合格事件,將立即向對方通報,以利他方進行追查,並隨時更新追查進度。
四、針對因三聚氰胺事件被暫停進口之產品,大陸需說明不合格原因,並提出改善計畫及預防措施。
五、對於因三聚氰胺事件受損之廠商求償事宜,已請海協會及相關部門,具體提供協助,並積極督促廠商履行責任。
本次會議會談氣氛融洽,對於雙方管理制度已有整體性瞭解,未來透過制度化之會談,將有助於進口食品源頭管理,及促進食品安全資訊之透明化,期能有效率的解決問題,降低大陸進口食品的危害風險,保障全體國人食品消費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