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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醃漬蔬菜販售業抽驗暨稽查專案第一階段執行成果
| 發布日期:2024-05-02 | 更新日期:2024-05-02 發布單位:區管理中心

醃漬蔬菜因風味及口感特殊,是民眾經常使用的菜餚之一,為防止產品褐變及腐敗,部份業者於製程中會使用漂白劑或防腐劑,但需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等規定。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為確保民眾食用的安全衛生,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針對醃漬蔬菜販售業稽查及抽驗,第一階段共計查核182家,其中13家因食品未離地放置或販售場所環境衛生不佳等GHP缺失,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均已複查合格;另抽驗323產品282件合格,41件產品因檢出漂白劑或防腐劑不合格,均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詳如附件13)

針對前述第一階段抽驗不合格產品之源頭製造業者,食藥署將列為「113年醃漬蔬菜製造業稽查專案」之稽查對象,透過加強查核業者食品添加物使用管理情形及製程環境衛生,以強化源頭管理。

    食藥署呼籲業者使用食品添加物,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相關規定,如違反規定將依食安法第18條及第47條處新臺幣3300萬元罰鍰;同時請民眾選購醃漬蔬菜產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廠商及注意是否標示明確,以保障食用安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