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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畜肉品管制措施
| 發布日期:2022-05-24 | 更新日期:2023-05-04 發布單位:食品組

一、 輸入肉品(HS Code 02、0504、1601、1602項下之禽畜動物類產品)實施系統性查核。

(一) 系統性開放國家:開放之品項可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二) 未通過系統性查核國家:僅特定國家與產品,可向本署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三) 各類肉品核准輸入範圍請至下方連結查詢。

(四) 為推動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申請作業及程序數位化,本署已建置輸入食品數位化管理系統(稱IFDM,網址ifdm.fda.gov.tw),輸入食品數位化管理系統已於111年8月1日正式啟用,各國輸臺產品系統性查核申請案(包括異動輸臺生產設施等)均採線上申請作業,本署將不再受理紙本申請。

二、輸入時,請於相關表單之「製造廠代碼」欄位填具該批產品之製造廠代碼資訊。
 
三、自111年10月1日起,應以經本署與輸出國主管機關議定之指定方式及內容,隨貨檢附官方證明。請至下方檔案查詢。
 
四、其他肉品管制措施可至下方檔案查詢。
 
五、輸入肉品須同時符合本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財政部關務署等有關機關之法令規定。其他與輸入肉品管理相關之規範,請洽各主管機關。